1923年,我国第一家农村信用合作社在河北省香河县诞生。省联社是由辖内市联社和县联社自愿入股组成,实行民主管理、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地方性金融机构,是省政府对农村信用社的行业管理机构。具体承担对全省农村信用社、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的管理、指导、协调和服务职能;组织指导农村信用社贯彻执行国家金融法规、政策;引导农村信用社坚持为“三农”服务的宗旨,提高支农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;指导督促农村信用社完善内部控制,转换经营机制,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,防范化解金融风险。截至2019年底,省联社下辖市级农信机构15家(其中:审计中心11家、市级农商银行4家)、县级行社141家(其中:农商银行67家、农合银行1家),共有营业网点4833个。